2.学校在专项考试成绩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中,分队别分位置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合格考生,各队别各位置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的2倍。专项成绩同分者,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运动技术等级,高者优先。
3.如各队别各位置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人数低于相应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4.拟合格考生于2019年5月底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考试合格资格。
(二) 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学校在合格考生中,分队别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壹类、贰类、叁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壹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此类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贰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叁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三) 协议书签订
1.合格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协议书在考试合格名单公示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往我校(邮寄地址见协议书)。壹类考生须于2019年5月31日前寄达;贰叁类考生须于高考成绩公布后,2019年6月30日前寄达,逾期未寄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合格资格。
3.考生须对本人填写协议书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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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一) 专业安排
1.壹类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400分,贰叁类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选择我校除艺术类和公费师范生专业(含体育教育)外的其他符合招生科类要求的本科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