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9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阅卷单位进行成绩复核,于5月17日12:00前回复考生。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专项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版)》;
2.2019年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考试通知;
3.考生赴考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六、录取原则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总评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若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二志愿;同一项目综合总评成绩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五)考生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关注录取情况。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邮寄备案材料
拟录取考生信息经我校公示后,须将以下材料邮寄(仅接收EMS或顺丰)到我办进行备案(如未收到邮寄材料或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生报名信息表(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需考生本人亲自手写签名,所在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