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上 午 | 下 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0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21日 | 政 治 | 英 语 |
(二)专项测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2.专项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前往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2.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再录取二志愿。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考生若已报名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