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 | 关于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工作方案通知
来源: | 作者:pmo81d661 | 发布时间: 1533天前 | 46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坚持循序渐进。先开放户外场所,后开放室内场所;先开放无直接身体接触类项目,后有序开放有接触和身体对抗类项目。


  (五)坚持动态调整。根据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防控要求,制定体育赛事和活动疫情防控指南,动态调整完善赛事规模、观众数量等方面政策。建立熔断机制,确保遇到突发疫情风险时能够立刻中止相关赛事和活动,做好人员筛查隔离,有效防范疫情扩散,做到收放有序。


  二、分类推进,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


  疫情风险处于中、高等级地区原则上暂不举办体育赛事和群体性全民健身活动。低风险地区在科学评估疫情风险,坚决贯彻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经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审核评估后组织实施,积极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


  (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全面开放各类体育设施,开展群众健身活动和小型分散的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


  (二)采取改变赛事方式、空场比赛等措施,按照“一赛事一方案”要求,重启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等职业体育赛事。不邀请境外裁判员参加;对尚处境外的运动员、教练员不要求近期返回,如返回须制定专门的防控方案,严格执行入境防控措施。


  比赛地点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当地疫情风险、防控压力、接待能力、组织水平等因素,并征得属地政府同意,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具体化、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方案,有序推广。


  (三)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在封闭训练基地组织开展专业运动队赛事。密切关注国际奥委会和各单项国际体育组织有关安排,积极、稳妥参与各项目奥运积分赛、资格赛等赛事,全面做好东京奥运会备战参赛工作。


  (四)科学应对西方国家“带疫解封”产生的影响,切实做好北京冬奥会测试赛及相关筹备工作。审慎调整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亚洲沙滩运动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举办方案。除北京冬奥会测试赛等重要赛事外,今年内原则上不举办其他国际性体育赛事和活动。


  三、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联防联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协调体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体育赛事和活动相关风险研判、方案审核、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场馆、酒店、餐厅、交通工具和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赛前要组织专门培训和演练。


  (二)加强人员管控。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实行“健康码”绿码准入制度,做到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每日健康状态监测,并根据属地相关要求进行必要的申报或者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