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
一、中央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二、中央民族大学报名平台为本科平台。
三、网上报名截止日期至3月10日。
四、网球项目考生报道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7日
五、网球项目考生测试时间:
2019年3月18日。
六、参加中央民族大学体育测试的考生需自行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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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为排球(男、女)、网球(男、女),面向全国合计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28人)。其中排球项目涉及主攻、副攻、二传、接应、自由人五个位置,各位置上的计划数为0-2人。各项目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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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6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本省有相关体育专项测试,须取得测试合格。
3.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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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测试
1. 排球:
即日起至1月18日上午11点前登陆中央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月18日上午9:00-11:30在我校体育馆现场确认,
1月19日进行专项测试。
2. 网球:
即日起至3月10号18点前登陆中央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月17日上午9:00-11:30在我校体育馆现场确认;
3月18日进行专项测试。
注:如高考考生号还未下发,报名时可暂不填写,现场报到时再予以提供。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系统所生成报名表交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必须注明考生具备2019年高考资格)、加盖公章,在现场报到时进行交验。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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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考生现场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表;
(2)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截屏打印的运动员资料;
(3) 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页);
(5) 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不超过3页);
(6) 身份证复印件;
(7) 自行购买的专项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不超过3页);
(8)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复印件;
(9) 《反兴奋剂承诺书》。
上述材料按顺序排放、装订,不得有缺项、漏项。其中(3)、(4) 、(6)材料的原件由考生现场报到时手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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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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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录取程序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性别、分位置)拟定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并报学校招生委员会通过,最终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录取分为三类优惠等级:
A类: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考虑到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队伍建设需要,2019年此类优惠只针对排球项目。
此类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进行考试报名,并于4月20日、21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B类:体育测试成绩突出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C类:体育测试成绩较好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我校将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书,明确录取优惠等级和协议生效条件。其中B类和C类入围考生直接签订认定协议。A类入围考生分正选与递补两种,递补考生先签订候选协议,当A类正选考生因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被录取时,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伍建设需求与符合录取条件的递补考生签订认定协议。与我校签订协议书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第一志愿需填报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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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签订协议的考生将报送“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则签订的协议书正式生效。
3.认真实施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在专业考试或高考过程中违纪或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根据《教育部33号令》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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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http://zb.muc.edu.cn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招生办公室(100081)
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68932902;010-68933922(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