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
1.招生项目及计划
最终合格名单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综合择优认定。
2.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法学
02
招生范围
面向除浙江、上海外全国其它所有省市文科、理科生源
03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游泳项目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篮球、田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含省级)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所有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
4.考生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其中田径项目与运动小项要严格对应。
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省级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关认定考试并合格。
6.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由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为该集体项目中的主力上场队员。
04
报名办法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10:00至1月15日24:00。
申请者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下面所规定的8项报名材料扫描件(见第二条:报名材料及要求),完成报名申请并确认志愿。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确认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其报名申请。
我校限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可报名高校数量为5所。
2.报名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材料1.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生成《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并在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材料2.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含省级)的获奖证书、与获奖证书相一致的秩序册、成绩册(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须包含封面与本人页);
材料3.就读学校学历证明;
材料4.运动等级证书、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进行查询);
材料5.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
材料6.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须在我校测试期内有效);
材料7.集体项目主力上场队员的证明材料;
材料8.由三级医院2018年10月8日后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含心脏彩超报告、心电图、胸片、肝肾功能、血常规、内外科普检)。
05
资格审查
1.天津大学将对报名考生资格及体检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考生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
2.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陆续公布,考生可于2019年1月14日起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
06
现场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到时间:
游泳:2019年1月23日14:00-17:00;
男篮:2019年1月24日14:00-17:00;
女篮:2019年1月25日14:00-17:00;
田径:2019年1月26日14:00-17:00。
2.报到地点: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篮球馆(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游泳馆南侧)。
3.报到要求:
(1)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现场办理准考证。
(2)提交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的8项材料扫描件相符的纸质版材料进行审核,除秩序册、成绩册提供复印件外,其它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现场报到时,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07
现场测试
1.测试时间
(1)游泳:2019年1月24日8:30;
(2)男篮:
2019年1月25日8:30(根据初试情况决定是否复试);
2019年1月26日9:00(通过初试方能参加复试);
(3)女篮:
2019年1月26日8:30(根据初试情况决定是否复试);
2019年1月27日9:00(通过初试方能参加复试);
(4)田径:2019年1月27日8:30。
备注:如遇天气原因导致田径项目无法正常测试将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2.测试地点: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南开区卫津路92号)
篮球:天津大学篮球馆,天津大学新体育馆;
游泳:天津大学游泳馆;
田径:天津大学体育场。
3.测试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各项目测试内容及要求》。
08
录取原则及办法
我校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测试成绩和运动等级证书,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一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相关考试要求和安排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4.如学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其执行。
对测试合格者,须与我校签订有关招生录取协议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天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经我校测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对于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
09
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和录取过程予以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27403794。
2.我校将对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
3.对于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的考生以及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
4.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即新生入学体检)和专业水平复试。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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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宜
1.所有通知均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报名系统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考生参加测试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就读专业一经本人确认,后期不得修改,且在学期间不得转专业。
4.凡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与我校签订协议并在对应批次录取的考生,即使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普通批次录取分数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5.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学校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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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7403501(体育部)
022-27405486(招生办公室)
022-27402413(校医院)
咨询时间:8:30-12:00,13:30-16:30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体育部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