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文化课考试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
五、录取原则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不同等级的考生合格名单。
3. 具有运动健将、国际级健将称号,或参加指定比赛并获得相应名次的优秀运动员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5.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6.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
7.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我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六、其它说明
1.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的学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入校后,运动队训练比赛将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替考、冒名顶替入学、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