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专项测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4、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六、监督制约机制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配备一支廉洁公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队伍。及时在招生网站公示符合参加专项测试的考生名单、专项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充分发挥纪检和巡考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监督。各项测试均全程录像,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实况录像保存一年,以备抽查或复查。
3、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治考、依法管考,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纪律的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030006
招生网站:http://bkzs.sxu.edu.cn/
八、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山西大学教务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