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来源: | 作者:pmo81d661 | 发布时间: 2143天前 | 7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具体各项目实际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考生测试情况确定。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结果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获得二本线和二本线65%两类优惠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我校单独招生体育专项测试通过名单(该类考生须随后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并于2019年1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后,获得二本线和二本线65%两类优惠资格的入选考生与我校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待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公示,公示后,签订招考协议。签订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3.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以及《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文史类考生的专业和法学专业,理工类考生仅限于选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和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正在进行专业调整,具体招生专业以考生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时经济管理学院所开设专业为准。同时,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有招生计划的上述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的考生,可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在我校公布的该省份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我校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退队。

七、其他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