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即新生入学体检)和专业水平复试。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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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宜
1.所有通知均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报名系统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考生参加测试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就读专业一经本人确认,后期不得修改,且在学期间不得转专业。
4.凡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与我校签订协议并在对应批次录取的考生,即使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普通批次录取分数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5.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学校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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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7403501(体育部)
022-27405486(招生办公室)
022-27402413(校医院)
咨询时间:8:30-12:00,13:30-16:30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体育部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