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田径:2019年1月27日8:30。
备注:如遇天气原因导致田径项目无法正常测试将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2.测试地点: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南开区卫津路92号)
篮球:天津大学篮球馆,天津大学新体育馆;
游泳:天津大学游泳馆;
田径:天津大学体育场。
3.测试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天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各项目测试内容及要求》。
08
录取原则及办法
我校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测试成绩和运动等级证书,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一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相关考试要求和安排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4.如学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其执行。
对测试合格者,须与我校签订有关招生录取协议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天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经我校测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对于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
09
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和录取过程予以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27403794。
2.我校将对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
3.对于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的考生以及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入学资格,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