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篮球项目考生在专项素质得分和测试成绩均达标的情况下,男女篮将分别根据场上位置和招生计划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人资格名单,其中享受A级资格的运动员专项素质测试得分不得低于18分(超高运动员不受限),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享受B级资格的运动员专项素质测试得分不得低于15分(超高运动员不受限),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篮球项目任一场上位置,当达到资格认定标准的考生少于计划数或因考生放弃签约导致名额剩余时,则在达到资格认定标准的考生中,男女篮分别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分场上位置依次递补,递补时只给予B级资格认定,若递补后仍有名额剩余则不再补充,将剩余名额调剂给田径项目使用。
3、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需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文化统测成绩不低于180分,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要高考报名);如未能通过文化统测,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作废,空出签约名额不再递补。
4、获得B级、C级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9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获得C级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9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省级招办确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
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文理科均要求为:选测C、C,必测4C。
6、我校本年度的测试成绩只适用于2019年高考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考生凡存在报名和测试各环节弄虚作假、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