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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篮球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福州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为推动 福州大学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 学校高水平体育运动队建设需要,制定本细则。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高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指导和监督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仲裁小组,负责处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涉及专项测试
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3.校招生办和评审专家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秩序编排、
专项测试等工作的实施,校监审处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考核指标 | 专项素质 | 专项技术 | 比赛能力 | ||
摸高 | 投篮 | 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 半场 3 对 3 | 全场 5 对 5 | |
分值 | 15 | 15 | 20 | 20 | 30 |
注:中锋符合条件者可免测专项技术,详见本细则第三点第(四)2 条。
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1.考核办法
限定区域内助跑起跳摸高,单手触摸电子摸高器,记录绝对高度。每人测试 2 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
(二)专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