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章程
来源: | 作者:pmo81d661 | 发布时间: 2116天前 | 1506 次浏览 | 分享到: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1日14∶00-16∶30

2.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05室)

3.测试时间、内容和地点:

4.报名费缴费标准:200元/人(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注: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第十九条 对于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且报名参加文化课统考类别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1.报名:2019年3月1日-3月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进行考试报名。

2.考试时间和科目:

注:报名时院校志愿必须有我校志愿,否则我校无法得到考生考试成绩,考生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考生类别、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成绩和高水平运动队相关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划定体育专项测试与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标准。体育专项测试与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标准的划定原则是:

1.体育专项测试:列入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标准的人数不超过本项目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倍。

2.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列入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

第二十一条 对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并达合格标准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基本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达到合格标准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通过以下3种方式予以集中公示:

1.教育部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网址为:

http://gaokao.chsi.com.cn/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

3.我校将在 “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网址为:

http://zs.sicnu.edu.cn

未经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集中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不能将其列为录取对象。其中,对经集中公示存在异议且经查证属实者,学校将取消其可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举行有省级统一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测试,则列为我校拟录取对象的高水平运动员应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省级统一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测试,且测试成绩还应达到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