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介绍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试点设立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将继续招收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2
报名资格
考生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特别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高中阶段”认定起始时间为考生高中入学当年的7月1日;
(2)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详见附件1;
(3)关于主力队员认定:①以田径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作为申报条件的考生须至少在该赛事中参加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其中一项个人比赛项目(以秩序册和成绩册为准),且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的其中一项;②篮球项目主力队员须提供由符合报名条件所在队主教练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5、我校不招收以下情形的运动员:
(1)曾经是或目前仍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