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参加足球守门员考试的考生须穿胶鞋或胶钉足球鞋。
(二)其他位置
1.专项素质
(1)考核办法:如下图所示,考生从起跑线向场内垂直方向快跑,在跑动中 依次用手击倒位于 5 米、10 米、15 米、20 米和 25 米各处的标志物后返回起跑 线,要求每击倒一个标志物须立即返回一次,再跑到下一个标志物,以此类推。 考生应以站立式起跑,脚动开表,完成所有折返距离回到起跑线时停表,记录完 成的时间。未击倒标志物,成绩无效。每人测试 1 次。
(2)评分标准:
2.专项技术(传准)
(1)考核办法:如下图所示,传球目标区域由两个半径分别为 2.5 米和 5 米的同心圆组成,圆心至起点线垂直距离为男子 30 米,女子 28 米。考生须将球置 于起点线上或线后(线长 5 米,宽 0.1 米),向目标区域连续传球 5 次,左右脚 均可,脚法不限。
(2)评分标准:以球从起点线踢出后,从空中落到地面的第一接触点为准, 落入大圈得 1 分,落入小圈得 2 分。
3.专项技术(运球射门)
(1)考核办法:如下图所示,从罚球区线中点垂直向场内延伸至 20 米处,画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横线作为起点线。距罚球区线 2 米处起,沿 20 米垂线共插 置 8 根标志杆。考生将球置于起点线上,运球依次绕过 8 根标志杆后起脚射门, 球动开表,当球从空中或地面越过球门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凡出现漏杆、 射门偏出球门,球击中横梁或立柱弹出,均属犯规,不计成绩。每人测试 2 次, 取最好成绩。(2)评分标准
4.比赛能力
(1)考核办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评委参照下表独立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 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打分采用 10 分制,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 1 位。各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经换算即为考 生比赛能力成绩。
等级(分值范围) | 评价标准 |
| 战术意识水平表现突出,攻守职责完成很好,具有很好的阅读比赛能力; |
优(10~8.6 分) | 对抗情况下技术动作运用及完成合理、规范;比赛作风顽强、心里状态 |
| 稳定。 |
| 战术意识水平表现良好,攻守职责完成良好,具有良好的阅读比赛能力; |
良(8.5~7.6 分) | 对抗情况下技术动作运用较合理,完成动作较规范;比赛作风良好、心 |
| 里状态稳定。 |
| 战术意识水平表现一般,攻守职责完成一般,阅读比赛能力一般;对对 |
中(7.5~6.0 分) | 抗情况下技术动作运用基本合理,完成动作基本规范;比赛作风较好、 |
| 心里状态有波动。 |
| 战术意识水平表现差,攻守职责不清楚,不具有基本阅读比赛的能力; |
差(6.0 分以下) | 对对抗情况下技术动作运用不合理,完成动作不规范;比赛作风一般、 |
| 心里状态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