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守门员
1.专项素质
(1)考核办法:考生双脚站立在起跳线后,起跳时不能触及或超越起跳线。 第一跳双脚原地起跳,可以用任何一只脚落地;第二跳跨步跳,用着地脚起跳以 另一只脚落地;第三跳双脚落地完成跳跃动作后,起身向前走出测试区。成绩测 量时,从身体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起跳线内沿。考生可穿钉鞋,其他未 尽事宜参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每人测试 2 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
2.专项技术(掷远与踢远)
(1)考核办法:如下图所示,在球场适当位置画一条 15 米线段作为测试区横宽,从横线两端分别向场内垂直画两条 60 米以上平行直线作为测试区纵长,标 出距离数。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先将球以手掷远 3 次(允许带手套进行),然后 用脚踢远 3 次(采用踢凌空球、反弹球、定位球等方法不限),各取其中最好一 次成绩计分。每次掷、踢球的落点必须在测试区横宽以内,否则不计成绩。
(2)评分标准
3.专项技术(扑接球)
(1)考核办法:考生守门,扑接 20-30 个来自点球点附近射中球门的有效球 以及禁区附近的各个不同角度的传中球(含地滚球、半高球、高球以及需要倒地 扑救的球)。
(2)评分标准:评委参照下表独立对考生进行技术技能评定。打分采用 10 分制,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 1 位。各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后的平均得分,经换算即为考生扑接球成绩。
等级(分值范围) | 评价标准 |
优(10~8.6 分) | 技术动作规范,动作运用合理,选位意识好,身体移动快速、 协调,熟练掌握扑接球技术,落地柔和优美。 |
良(8.5~7.6 分) | 技术动作规范,动作运用较合理,选位意识较好,身体移动快 速、协调,有较强的扑接球能力,动作稍有失误。 |
中(7.5~6.0 分) | 技术动作基本规范,动作运用较合理,选位意识尚可,身体移 动较为快速协调,会在正常的扑接球,有脱手现象。 |
差(6.0 分以下) | 技术动作不规范,动作运用不合理,选位意识较差,身体移动 较慢、不协调,扑接球动作僵硬。 |